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对恒丰银行开出6150万元罚单,涉及贷款管理、票据业务、理财业务等多项违规问题,同时对6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处罚。
9月1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恒丰银行因贷款业务管控不严、票据业务操作不规范、理财业务管理缺失及监管数据报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被处以6150万元罚款。监管部门同步对王洋、魏会敏、杜娟、凌勇四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合计25万元罚款,对李勇、郑现中两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处分。

同日,恒丰银行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回应声明称,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2023年风险管理与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方面表示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处罚,完全接受监管意见,已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全面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追究工作。
恒丰银行在声明中强调,将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着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银行转型发展稳健推进。

据恒丰银行2023年年报披露,截至2023年末,该行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39.33亿元,不良贷款率1.72%,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实现连续20个季度持续下降;拨备覆盖率152.24%,较上年末小幅下降0.22个百分点。
恒丰银行官方资料显示,作为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更名为恒丰银行。2017年底启动市场化改革,2019年底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和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成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剥离不良、引进战投、整体上市"改革重组方案前两步,成为市场化法治化化解全国性银行金融风险的典型案例。
根据恒丰银行2025年上半年信息披露报告,该行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0.04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达15612.72亿元,负债总额14211.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