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9月11日发布权威信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王汉青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已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工作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汉青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王汉青(资料图)
今年2月21日,官方首次通报王汉青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8月4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双开"处分决定正式公布。
经调查核实,王汉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彻底丧失,初心使命完全背弃,严重践踏学术诚信底线搞学术腐败。在组织审查期间,拒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与他人恶意串供,伪造、转移涉案证据,极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在组织生活中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干部职务调整之机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获取大额不正当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手中职权为亲友在经营活动中谋取特殊利益。在决策过程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违规决策,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利用担任高校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招生录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吞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
王汉青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汉青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履历显示,王汉青,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益阳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
王汉青的主要任职经历包括:中南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南华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株洲工学院党委书记,湖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湖南工业大学校长,湖南商学院党委书记,南华大学党委书记等职。
2019年9月,他调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书记,2023年不再担任该职务。
据公开资料介绍,王汉青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曾担任教育部2018-2022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学术研究方面,他曾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主编和主审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5部。
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汉青被宣布接受调查的6天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原校长廖小平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