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陕西督察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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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陕西省实施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开展流域与省域协同督察工作。2025年7月29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9月12日正式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组组长黄明通报督察报告核心内容,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就整改落实作表态发言,陕西省省长赵刚主持反馈会议。督察组副组长于会文及相关成员,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

督察评估显示,陕西省近年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始终牢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嘱托,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之大者"范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持续增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改善。

陕西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系统推进秦岭"五乱"问题专项整治,构建秦岭生态保护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成功实施白石河流域硫铁矿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出台《美丽陕西建设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修订《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15部地方性法规,发布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4项地方标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显著:黄河干流生态保护持续加强,富平"五水协同"生态振兴模式在全省推广;防沙治沙与荒漠化防治成效突出,2023年以来累计治理沙化土地206.5万亩,"十四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17万平方公里,年均入黄泥沙量较2000年以来均值下降2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成效稳固,汉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形成关中科技赋能、陕北能源革命、陕南生态优先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产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47%,可再生能源年均增长率超20%;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持续壮大。

陕西省将配合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建立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推动群众举报问题高效解决。截至2025年8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550件环境信访举报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督察同时指出,尽管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进展,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充分、治理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部分区域和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亟待系统解决。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存在差距。部分市县和部门学习领会不深不透,生态优先意识薄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能力不足。西安市野生鸟类非法捕猎贩卖问题屡禁不止;"两高"项目管控存在漏洞,个别限制类化工、钢铁项目违规建设,"地条钢"等违法生产现象死灰复燃;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工作推进缓慢,部分企业违规使用应淘汰电机设备。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存在短板:榆林市淤地坝、拦沙坝建设滞后,病险坝体除险加固不及时,侵占坝体等违法行为频发;局部地区沙化土地面积较2020年反弹,毁林毁草问题突出。基层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违规矿山未按期关停,渭河沿岸砂石料违规堆放、侵占河道问题整改不力。

二是重点流域保护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黄河流域"四水四定"政策执行不到位,铜川等地违规发放地下水取水许可,宝鸡等市企业存在河道非法筑坝取水行为。黄河干流部分企业违规露天堆存原煤,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生产废水直排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新建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溢流渭河支流,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直排汉江流域,黑臭水体整治存在数据造假现象。

三是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突出。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成效不明显,"重煤重化"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清洁能源替代进展缓慢,93家应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工业炉窑企业仅3家达标;11条规划2025年建成的铁路专用线仅完成2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多家石化、煤化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简易低效治污设施改造滞后,石灰行业普遍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机动车检测机构数据造假现象依然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是固体废物监管处置存在风险隐患。矿山废渣违规堆存导致土地林地被占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偏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足,多地存在乱堆乱倒问题,部分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督察组要求,陕西省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加强淤地坝建设管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群众信访举报长效整改机制。对督察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开展责任追究。

督察组强调,陕西省委、省政府需根据督察报告制定整改方案,于45个工作日内报党中央、国务院,并按规定公开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

针对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督察组已按程序移交陕西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原标题《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