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罗永浩通过微博发声,直指西贝存在"预制菜品定价虚高"问题,呼吁监管部门强制餐厅公示预制菜信息,该言论迅速引发舆论热议并登上热搜榜单。

面对质疑,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公开否认使用预制菜,并表示将对罗永浩提起诉讼。与此同时,西贝推出多项应对举措,其中包括上线所谓"罗永浩同款菜单"。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在接受大象新闻采访时指出,西贝的相关行为已涉嫌侵犯罗永浩的隐私权与姓名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消除不良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9月11日,贾国龙向媒体详细披露了罗永浩的就餐信息:9月10日下午,罗永浩一行五人(四男一女)曾前往北京西贝中粮祥云小镇店的包间用餐,期间点选16道菜品,总计消费833元,于当日15时30分左右离店。
9月12日下午,西贝在其发布的《西贝全体伙伴致顾客》公开信中,进一步将罗永浩一行当日消费的16道菜品名称全部公之于众。

随着预制菜争议持续发酵,有网友提出疑问:餐饮企业是否有权随意公开顾客的监控录像、就餐行程及相关个人信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作出专业解读。他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自然人依法享有隐私权。"罗永浩在包厢内的用餐活动属于私密活动范畴,包厢本身构成私密空间,而点餐内容往往能反映个人饮食习惯,西贝在未经罗永浩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上述信息,已可能侵犯罗永浩一行人的隐私权。"
付建进一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该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相关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终止服务;若拒不改正,可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餐饮企业负有妥善保存和合规处理顾客个人信息的义务,公开客人姓名及菜单信息的行为已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采访中,多数餐饮经营者表示,安装监控设备主要是为保障顾客就餐安全,例如协助查找顾客遗失物品、在顾客发生纠纷时配合警方调查等。
付建强调,餐厅监控的查看权限应严格限定在管理需要和安全维护等正当理由范围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凭合法手续调取监控录像时,餐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事件发生后,西贝宣布自9月12日起在全国所有门店推出"罗永浩菜单"。

付建认为,未经罗永浩本人许可,擅自使用其姓名命名菜单,不仅侵犯了姓名权,结合当前事件背景,该行为还可能带有讽刺或贬低意味,西贝需就此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综合来看,西贝的相关行为已构成对罗永浩隐私权和姓名权的双重侵犯,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来源 | 大象新闻记者 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