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雷某申家庭获国家救助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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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雷某申家庭获国家救助典型案例分析

一名女性在医院病房内遭同房病友勒颈身亡,遗下丈夫与三名年幼女儿,因经济拮据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司法救助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典型事例。《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选入其中。

案件信息显示,被救助对象雷某申,男性,生于1987年4月;雷某晴,女性,生于2012年11月;雷某童,女性,生于2018年11月;雷某满,女性,生于2021年5月。四人分别为杜某平故意杀人案遇害者韩某利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023年1月11日凌晨3时左右,在山东省聊城市某医院病房中,杜某平为达到离院目的,将病床床单撕成布条,用以勒死同病房接受治疗的韩某利。鉴定结果表明,杜某平作案时处于躁狂发作期,刑事责任能力受限。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8日呈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6月19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平提起公诉。同年9月1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某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最高检说明,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理杜某平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被害人韩某利近亲属未得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救助线索转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处理。

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初步审查后,认定雷某申及其三名女儿属于农村地区生活困难人群,困难程度较高,申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调查后确认:雷某申家庭为边缘易致贫户。

案发前,雷某申家庭共有五名成员,其中被害人韩某利患病需定期住院,年医疗支出约5000元,病情稳定时主要负责照料幼女和务农;雷某申患有轻度抑郁症,以外出打零工为主,收入不稳定,年收入约1万元;三名幼女均无收入。家庭生计主要依赖雷某申零工收入及韩某利务农所得。

案发后,韩某利离世,雷某申深受打击,家庭失去部分经济来源。被告人杜某平患双相情感障碍症,无固定工作,无力赔偿。雷某申家庭生活陷入危机。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与莘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雷某申、雷某晴、雷某童、雷某满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且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属于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重点对象,决定给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县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救助情况,协同落实多元帮扶:农业农村部门将雷某申家庭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免费提供蔬果种植和电商技能培训,协调合作社助销农产品,提升家庭“造血”能力;联合民政、妇联、慈善总会送去慰问金、学习用品及慈善救助;民政部门为雷某申及子女办理低保,每月发放低保金及困境儿童补助,建设“莘爱筑梦小屋”改善居住环境;教育部门减免部分学杂费,安排心理咨询师定期疏导,助力家庭重建信心。

最高检指出本案示范价值,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被害人家庭困难实际,及时申请上级联合救助,协同开展调查。针对家庭边缘易致贫、因案返贫风险,准确适用救助细则,发放救助金缓解迫切困难。

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地方产业特色,“一案一策”实施多元帮扶,串联“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支持”与“司法救助+农业服务+电商助销”全链条机制,助力被救助人从“受助”转向“自助”,显著提升救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