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郭乘希于9月26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正式向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分公司、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诉状指出被告方存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行为,相关诉讼材料与证据已全面提交法院。
郭女士在民事起诉中明确提出五项核心诉讼请求:要求第三被告在今日头条、新浪、网易、搜狐及西贝APP、小程序上连续七日公开发布致歉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强制第三被告在全国西贝线下门店及美团、抖音等电商平台醒目位置,以显著字体公示菜品所使用的预切片、冷冻、腌制类预包装食材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商资料与保质期;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因销售“长期冷冻隔夜菜品”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要求三被告承担欺诈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按消费额的三倍进行赔付(暂计25917.12元,含逾期利息);同时由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作为西贝长达九年的忠实顾客,郭女士的消费记录显示,自2016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其通过西贝小程序充值6280元,全国门店累计消费6252.14元,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仅美团外卖消费就达2386.9元,总计消费金额超过8600元。
“我此前因案件繁忙未关注相关事件,近期才得知详情,作为老顾客深感愤慨!”2025年9月,郭乘希通过罗永浩与西贝的公开争论及西贝发布的《致歉信》发现,西贝多数菜品实为供应商提供的冷冻半成品加热制成,且长期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却未依法标注,猪排、椒麻鸡、羊肉串等热门产品均属“隔夜菜”。同时,西贝以“有机”“现点现烤”等广告语配以新鲜食材图片与烹饪视频进行宣传,还出示无法验证的《市场地位认证书》,虚构“儿童餐累计销量超4千万份”(原告指出西贝2023年4月宣称年售400万份,2024年11月证书却称累计超4千万份,数据矛盾),构成虚假宣传。南通两家西贝门店在罗永浩曝光后撤除原有广告牌,仅留空钩,涉嫌掩盖欺诈行为。
为支撑诉讼主张,郭乘希提交了六组关键证据,包括8页西贝小程序充值及门店消费截图、10页各地西贝美团外卖订单记录、1份西贝《致歉信》打印件、12页全国西贝门店及电商平台广告彩印、5页南通文峰店与印象城店广告拆除现场照片,以及3份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
关于案件管辖权与责任认定,郭乘希在诉状中强调,2025年7月与9月她曾在被告一(上海西贝周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分公司)消费,崇川区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地及被告所在地享有优先管辖权。由于被告一为非法人分支机构,被告二需承担连带责任;而三被告的欺诈行为均由第三被告统一策划,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三被告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以律师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我比普通消费者更熟悉法律与取证流程。商家隐瞒真相涉嫌欺诈,辜负了我的信任,唯有通过诉讼维权。我相信法院将公正裁决此案。”郭乘希表示,她已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目前等待法院通知。她指出,“预制菜或预包装菜等术语定义模糊,无法反映食材真实加工状态,未来立法需明确预加工食材的法律界定,强制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本次诉讼不仅针对西贝,更旨在推动食品安全立法规范化,促进经营者合规运营,守护公众健康。”
来源 |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