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纪委监委依据中共江西省委的批准,对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戴晓慧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式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戴晓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包括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并将个人费用转嫁他人;在组织方面,她隐瞒个人事项,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利;廉洁自律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并从事营利活动;还干预建设工程项目,利用公权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晓慧的行为严重触犯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影响极坏。根据相关法规,江西省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待遇,收缴违法所得,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