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中秋双节临近的关键时期,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公布了六起醉酒驾驶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清晰界定了六种依法从重处罚的醉驾情形,旨在消除公众认知误区,增强社会对醉驾法律风险的认知,从根源上遏制醉酒驾驶犯罪。
成都郑某危害公共安全案指出,若驾驶人为逃避检查或事故后逃逸时存在超速、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并连续冲撞多车或人群,对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的,将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责。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强调,对醉酒程度严重、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嫌疑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规定,对于曾因酒驾醉驾被处罚后再次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定罪量刑。
无锡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醉酒驾驶被查获后采取躲避、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的驾驶人,将作为从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指出,醉驾后拒不承认驾驶事实,指使亲友作伪证或找人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加重处罚。
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规定,醉酒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被认定为从重处罚情形。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3年底"两高两部"联合颁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各地通过统一司法标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有效震慑酒驾醉驾犯罪。随着公众安全意识提升,醉驾案件数量显著下降,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改善。但部分驾驶员仍存在法律认知盲区或侥幸心理,导致醉驾案件频发。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强化驾驶员对醉驾危害的认知,筑牢"开车不喝酒"的安全防线,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