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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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档案记载,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明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全部合法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立即将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中驱逐。该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层面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其合法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

一、联大第2758号决议明确体现并巩固了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原则包含三个核心内容: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一个中国原则是第2758号决议的基础,而该决议则正式确认并强化了这一原则。决议清楚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不存在“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情况。

根据《联合国宪章》,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中国的代表是中华民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了原有的政府,这是中国内部的政权更迭,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然继承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全部权利,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194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致函联合国,要求取消台湾当局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强调其已无法代表中国人民。

尽管有少数势力声称第2758号决议未明确提及台湾,但决议实际上彻底排除了“两个中国”的可能性。联合国是主权国家组成的组织,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无权单独派出代表。1949年后,台湾当局所使用的名称已无法代表中国,因此第2758号决议无需使用特定称谓,直接解决了代表权问题。

第2758号决议具有普遍法律效力,为联合国系统处理台湾问题提供了依据。联合国官方文件一直将台湾称为“中国的一个省”,秘书处法律意见也强调台湾没有独立地位。这体现了联合国的长期立场。

该决议的通过推动了一个中国原则成为国际共识。目前,183个国家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与中国建交。

二、第2758号决议的表决过程显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过程历经22年斗争,部分国家曾试图阻挠。

1971年联大期间,美国提出“重要问题”和“双重代表权”提案,试图制造“两个中国”,但遭到多数国家反对。“重要问题”提案被否决后,第2758号决议顺利通过,“双重代表权”提案未获表决。

在决议讨论中,多数国家支持一个中国原则,认为台湾属于中国,台湾当局的代表权不合法。许多代表谴责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

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是国际社会反对霸权主义的胜利,彰显了一个中国原则的不可逆转。

三、挑战第2758号决议就是破坏战后国际秩序

第2758号决议强调维护《联合国宪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席位是联合国权威的体现。任何质疑该决议的行为不仅损害中国主权,也挑战联合国和二战后国际秩序。

近期有势力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试图为台湾拓展国际空间,这违反国际法准则。

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其地位在1945年已明确。中国人民用鲜血换来的胜利成果不容否定。

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分裂图谋都将遭到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