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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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高票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2758号决议。该决议明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将台湾当局的代表从非法占据的席位中驱逐。这一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层面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其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容置疑。

一、联大第2758号决议明确确立并充分体现了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世界上仅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一个中国原则是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基础,而该决议则正式确认并强化了这一原则。决议澄清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排除了“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错误观念。

依据《联合国宪章》,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中国国号为中华民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了旧政权,这属于中国内部政权的更迭,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未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然继承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194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大主席,指出国民党政权已丧失代表中国的合法性,要求联合国取消其代表权。

少数势力声称第2758号决议未提及“台湾”,试图否定决议与台湾的关联。决议彻底杜绝了“两个中国”的可能性。联合国是主权国家组成的组织,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无权单独派代表。1949年后,台湾当局虽沿用“中华民国”名称,但已无法代表中国,因此决议未使用“中华民国代表”的表述。

联大第2758号决议具有广泛法律效力,为联合国系统处理台湾问题提供了依据。联合国官方文件将台湾称为“中国台湾省”,并强调台湾没有独立地位。这体现了联合国的一贯立场。

该决议的通过推动了一个中国原则成为国际共识。目前,183个国家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与中国建交。

二、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表决过程显示,美国等国家阻挠一个中国原则的时代已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斗争了22年,期间美国等西方国家多方阻挠。

1971年第26届联大时,国际社会普遍支持中国,但美国试图通过“重要问题”提案和“双重代表权”提案制造障碍。前者要求三分之二多数通过驱逐台湾代表,后者意图制造“两个中国”。多数国家反对这些提案,认为其违反联合国宪章。“重要问题”提案被否决后,第2758号决议获得通过,“双重代表权”提案未付诸表决。

在决议讨论中,各国普遍认同台湾属于中国,反对“两个中国”。许多代表指出,问题在于谁代表中国,而非会员国资格;蒋介石政权已被中国人民抛弃,其代表权非法;美国长期错误支持台湾当局代表中国。

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反映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潮流不可逆转,这是中国人民和世界反霸权力量的胜利。

三、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就是破坏战后国际秩序,必遭失败

第2758号决议开篇强调维护联合国宪章,恢复中国合法席位对联合国事业至关重要。联合国是战后国际秩序的核心,中国重返联合国具有深远意义。任何挑战该决议的行为不仅损害中国主权,也破坏联合国权威和国际秩序。

美国等国家散布“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试图为台湾拓展国际空间,这违反国际法准则。

台湾从来不是独立国家,其地位在1945年抗战胜利时已确定。中国人民用牺牲换来的成果不容否定。

尽管两岸未统一,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湾地位不容改变。任何分裂图谋必将遭到14亿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