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天价离婚案再现波澜:前妻诉请股权过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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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公司资料图片(视觉中国提供)

A股市场上这起备受瞩目的高额离婚案件仍在持续发酵。

在丽人丽妆实际控制人黄韬的前妻翁淑华已获得1674.75万股股份分割后,黄韬再度面临法律诉讼,翁淑华提出申请,要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同等数量公司股份转移至其子女黄逸琪名下。

9月29日,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韬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沪0104民初26465号),因黄韬涉及离婚后财产分配争议,前妻翁淑华请求将黄韬持有的1674.75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子女黄逸琪。

此前在8月21日,丽人丽妆曾公告表示,公司实控人黄韬与前妻翁淑华的离婚纠纷所涉及的1674.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过户手续。至此,这场历时四年的天价离婚案暂告一段落。以丽人丽妆8月21日收盘价10.27元每股计算,翁淑华所获股权市值约达1.72亿元。

丽人丽妆指出,此次股份过户后,黄韬的持股比例从32.46%下降至28.28%,他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翁淑华则持有1674.75万股,占总股本的4.18%,成为公司重要股东之一。

更早前的4月1日,丽人丽妆公告披露,控股股东黄韬与前妻翁淑华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已获终审判决生效,黄韬被判处将其持股的约八分之一(即1675万股)划归翁淑华。根据该判决,黄韬持有丽人丽妆股份约1.13亿股,持股比例从原32.46%降至28.28%,但继续保持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翁淑华通过此次分割,直接持有公司1675万股股份,晋升为重要股东。

丽人丽妆强调,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尚不确定,控股股东权益是否变动存在变数。

资料显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是一家专注于化妆品网络零售服务的企业,主要依托天猫平台开展电商业务,核心业务是为品牌方提供在线销售解决方案。2020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曾被业界誉为“美妆电商第一股”。

丽人丽妆最初以“淘宝夫妻店”形式起步,由黄韬和翁淑华于2007年共同创立。2020年9月29日,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发行价为每股12.23元,实际募集资金4.89亿元。

2021年,这对创业夫妻在公司上市不足一年后关系破裂。2021年3月,黄韬的时任妻子翁淑华因无法联系到丈夫,通过微博公开喊话,呼吁黄韬履行家庭责任,双方矛盾由此公开化。同年7月,丽人丽妆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黄韬通知,其因与配偶翁淑华的离婚纠纷,已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暂不涉及财产分割,翁淑华因此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黄韬持有的112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2022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裁定准许翁淑华撤回保全申请,并解除对黄韬相关财产的冻结措施;2023年11月,丽人丽妆披露,黄韬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已获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冻结黄韬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2024年2月22日,丽人丽妆再发公告,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黄韬被冻结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2024年3月26日,丽人丽妆公告黄韬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翁淑华提起财产分割诉讼,请求将黄韬名下的1674.7538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八分之一)判归其所有。

丽人丽妆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8.31亿元,同比下滑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75.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315.98%,由盈利转为亏损。

对此,丽人丽妆在财报中解释,主要原因是与雪花秀、后、雅漾等韩系品牌终止合作,以及消费市场疲软导致传统电商业务承压,而净利润转亏主要由于毛利减少及自有品牌战略投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