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官网“现任领导”板块更新信息显示,二十届中央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并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的王伟中,现已正式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一职。
根据新华社9月30日发布的权威消息,中共中央近期作出重要人事调整,决定由王伟中同志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原任书记孙绍骋同志不再负责自治区党委相关职务。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官网“现任领导”板块更新信息显示,二十届中央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并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的王伟中,现已正式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一职。
根据新华社9月30日发布的权威消息,中共中央近期作出重要人事调整,决定由王伟中同志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原任书记孙绍骋同志不再负责自治区党委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