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生态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69件1404人,提起公诉3923件6423人,监督立案224件247人,监督撤案788件915人。同时受理生态环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81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三年间起诉相关案件3923件。行政检察工作深入践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重点围绕土地、林业、矿产、野生动植物及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55件,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184件,发出检察建议1050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02件,提出检察意见769件,形成生态保护司法闭环。
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三年来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9504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38.06%,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278件、民事公益诉讼2226件。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5890件检察建议,推动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阶段得到解决;提起诉讼1279件,包括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84件、行政公益诉讼95件,99%的起诉案件获得法院裁判支持。办案成效显著:督促修复林地及耕地1.05万亩,治理恢复受污染河湖水域2104.79亩,清理处置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固体废物73.72万吨,挽回矿产资源损失及生态损害赔偿金1730.47万元,依法督促整治809家污染企业及违法养殖场,全面彰显"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的云南检察生态保护工作模式。
李世清副检察长表示,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558件1048人,有力遏制了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行为。联合法院、公安、水利等六部门开展"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综合治理。协同省水利厅等四部门部署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立办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3件,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