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虎"刘星泰受贿3.16亿一审获死缓 曾干预司法搞权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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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8月26日消息,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间,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及职权影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刘星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且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庭审中,刘星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刘星泰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共有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今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刘星泰受贿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2岁的刘星泰系二十大后海南省首位落马的中管干部,其公开简历显示出生于山东利津,拥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星泰1983年毕业于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职业生涯始于山东省沾化县农业机械厂技术员,1984年调任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调研科科员,1997年36岁时升任县委常委。1999年4月起任滨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此后历任无棣县县长、县委书记、淄博市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5年2月刘星泰当选日照市市长,2016年9月接任日照市委书记直至2018年1月。主政日照期间,其强力处置日照港腐败窝案引发外界关注。

2018年1月刘星泰跨省履新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同年7月晋升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接受审查调查。

2024年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刘星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管党治党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报还披露,刘星泰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个人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