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业有害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协同多部门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助力重点行业实现污染问题的系统性治理。
2024年正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8月27日,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湖州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会上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包含公益诉讼案5件、刑事公诉案3件、民事抗诉案1件及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1件,其中《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案件详情显示,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广泛来源于工业涂装、纺织染整、家具制造等行业,对群众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近年来,湖州市南浔区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VOCs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导致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最高检介绍,2023年3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依据《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涉及企业违法排放VOCs废气污染环境的代表建议移交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南浔区检察院在接到线索后,迅速聚焦家具、印染等重点行业,调取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产值、电量及燃气量数据,构建并启用VOCs违法排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400余家企业中精准排查出50余家疑似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
南浔区检察院通过实地勘查、书证调取、人员询问等调查手段,证实湖州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安装、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废气直接排放至外部大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承担监督管理职责。2023年4月28日,南浔区检察院对此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2023年5月19日,南浔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消除VOCs废气污染隐患。区生态环境分局随即开展全面调查,确认涉案10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向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责令整改及行政处罚建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相关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鉴于辖区内涉VOCs企业数量占比高、行业类型多样,且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废气处理设施简陋低效、属地政府协同配合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难以实现污染源头治理。同年6月,南浔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属地政府及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圆桌会议,达成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属地政府协助配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的共识。会后,南浔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
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相关行政机关针对全区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化工化纤、纺织染整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邀请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参与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形成"整体设备改造、部分利旧改造、更换高效治理工艺、列入执法监督"四类治理模式。通过改造颗粒状活性炭再生治理设施、增设高效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治理设施、依法关停取缔等多种措施,推动334家企业完成整改,100余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平台,辖区VOCs废气排放量显著下降。
最高检在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指出,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举措,聚焦辖区内家具制造、纺织染整等行业VOCs废气违法排放问题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监督。针对违法行为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等特点,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解线索发现难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此外,针对涉案企业数量众多、整改投入较大等实际困难,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协同共治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整改方案,科学规划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工艺升级等整改路径,促进重点行业VOCs废气排放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为区域特色产业绿色转型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