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14日,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发布官方声明,就伊朗外长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当前局势下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作出详细说明:
1.该合作协议文本已通过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下属核委员会审议,签署内容与核委员会批准版本基本一致。
2. 核委员会由各相关部门高级官员组成,经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授权履行决策职能。
3. 针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管范围内遭美以袭击的伊朗核设施:第一,在落实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后,伊朗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相关报告须事先取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意见。
第二,下一阶段双方关于报告提交的协作事宜,包括内部执行流程等所有行动细节均需双方协商确定,并经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最终审批。
4. 若伊朗及其核设施遭遇敌对行动,上述合作安排将立即暂停执行。
当地时间9日晚,正在埃及访问的伊朗外长阿拉格齐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在开罗联合宣布,伊朗已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格罗西总干事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均对这一进展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