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原创 对积极自由的过度追求可能构成对他人权利的干涉,而当集体以舆论优势拒绝接纳个体积极自由的合理成本时,即便影响微乎其微,最终也将侵蚀消极自由的生存空间。
近期,浙江绍兴鲁迅纪念馆因展示鲁迅持烟形象引发游客投诉,认为该画面可能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引导。这一事件成为当下控烟争议浪潮中的最新案例,折射出公共空间行为边界的深层讨论。
在此之前,继高铁车厢禁食泡面的倡议之后,控烟呼声已延伸至站台区域。由于列车全程禁烟,部分烟民选择在短暂停靠时到站台吸烟,有乘客反映站台二手烟问题比泡面气味更令人不适,建议全面禁止站台吸烟。
针对此诉求,12306客服回应采取折中方案:目前车站站台多为露天环境,尚无统一禁烟规定,通常会设置专用吸烟区及灭烟设施。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室内公共场所明确禁烟。尽管站台不属于"室内"范畴,但有观点提出,考虑到旅客上下车时的人员密集特性,站台环境不应等同于普通室外空间,吸烟行为仍可能影响他人。
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事物皆具两面性,需以辩证思维看待公共空间的权利平衡。

警惕以"风险放大"为由压制合理自由
烟草作为国家专卖品,其产生的利税惠及全民,社会理应理性承担相应代价。这是公共决策中不可分割的两面,高铁站台是否禁烟的争议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允许多元声音充分表达,而非简单套用多数人的"政治正确"。
首先,需警惕技术风险的过度渲染。支持站台禁烟的观点常强调安全隐患,如烟头可能引发电子设备故障等。
当前存在一种倾向:在主张管控时随意夸大甚至虚构风险。例如论述地铁禁水时,声称水滴可能导致电路短路威胁行车安全,但现实中城市轨道交通从未因雨天停运;讨论列车晚点时,动辄断言将引发撞车风险,这种忽视系统冗余设计的论断,实质是对专业工程体系的误解。

事实上,高铁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全球高铁运营数十年间,从未有站台吸烟导致安全事故的记录,地铁系统也从未因车厢水渍引发行车事故。这种对基础设施鲁棒性(指系统在外部干扰下维持稳定运行的能力)的质疑,显然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健康风险评估需坚持定量分析。二手烟危害确凿无疑,但生活场景的复杂性要求我们进行量化考量——剂量差异可能导致性质变化。
若按绝对风险规避逻辑,乘客穿着甲醛超标的劣质衣物在密闭车厢释放有害物质,是否应禁止此类乘客乘车?显然,这种极端防控既不现实也不必要。
与密闭车厢不同,高铁站台即便有顶棚也空间开阔,烟雾扩散条件良好。科学数据显示,站台上短暂接触的微量二手烟,其健康风险远低于家庭厨房油烟——后者在烹饪过程中会产生多环芳烃、丙烯酰胺等已知致癌物。
我们同时需关注吸烟者面临的实际困境。车厢全面禁烟已有效保护了非吸烟者权益,吸烟者的活动空间已大幅压缩。烟草成瘾的生理特性决定了长途旅程中禁止站台吸烟,将对烟民造成显著不适。
尽管《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确实将"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纳入禁烟范围,但此类规定主要针对城市交通场景——吸烟者可便捷离开禁吸区域。而高铁停靠期间,乘客无法脱离车站管控区域寻求替代吸烟点。
政策制定需把握尺度,过度严苛的禁令可能催生隐蔽吸烟行为,反而增加监管难度和火灾隐患。
实践表明解决方案其实简单可行——参照机场吸烟室模式,但考虑高铁站台特点,可以增设高效排烟设施,而非简单一禁了之。

从哲学视角审视,近期关于泡面、儿童声响、吸烟等公共争议,本质上都涉及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边界的界定问题